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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读圣经学做人1(第3页)

在21世纪,人类对自然的征服可谓达到了顶峰,人们恨不得把地球上能开发的地方都开发出来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我们深深地被:工业、电子、传媒、科技、城市等人工风景紧紧地包围着,信息正如大海般汹涌和浩大,我们每一个人都在这海里沉浮着,在一层层海浪的推举下**来**去。也许我们并没失去什么,却凭空地感到惶恐。现代人已经很难找到宁静和从容,找到自己内心的真实。很多时候,并不是我们行动,而是大海的力量左右我们行动。但如果我们认识到自己的处境,从而奋力反抗时势的捉弄,还有可能获得抵达遥远彼岸的渺茫希望。可怕的是,我们并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我们的心早已被时代蒙住,看不到自我行动的理由,而思想的虚弱顺理成章,又极易把被动错认成自由。

在精神的问题上,任何否定和不满的背后都有着一种肯定和追求。那么如何摆脱这种游魂般的在人问飘**的状况呢?怎样才能过一种简单的、自在的、真实的、美好的生活呢?从我们的内心开始吧。

圣经箴言

素菜淡饭而彼此相爱,胜过酒肉满桌而彼此相恨。

犹大的卑鄙无耻:忠诚,一个人宝贵的品质

忠诚是一种品性,一种风范,一种信仰。

《圣经》上记载:犹大是耶稣的十二门徒之一,常列于十二门徒名单的末位,来自犹太省南部的加略镇,为耶稣和中门徒掌管钱囊。

耶稣受难前几天,伯大尼的马利亚用贵重的香膏抹耶稣的脚,以表示敬爱,犹大(《圣经》记做“门徒”)却责怪说,何不把香膏卖了救济穷人,而做此浪费呢?他心中其实并不顾念穷人。耶稣说,由他吧,他是为我安葬才用的;今后常有穷人与你们同在,他们却不常有我。此后,犹大就与阴谋杀害耶稣的祭司长商议,以30块银子的酬价把耶稣卖给他们,并定出暗号,他和谁亲嘴,谁就是耶稣。犹大带领众人在客西马尼园找到耶稣后,假惺惺地喊一声“老师”,就前去和耶稣亲嘴。随从的人见暗号后一拥而上,将耶稣捉拿。耶稣被判钉十字架后,犹大后悔了,把钱交回,自己上吊而死。

后人用“犹大”指称“叛徒”,用“像犹大一样卑鄙无耻”来喻指“出卖亲人和朋友的可耻行径”。

由此可见,忠诚永远是一种美好的品性,一种风范,更是一种信仰。在商业社会,经济的因素很重要,对个人来说,金钱固然是重要的,但是更重要的是一个人的优秀品格。

笔者记得这样一个故事,虽然主角是一条狗,但是“忠诚”的意味却表现得淋漓尽致。

很久以前,在阿巴加旺住着一个领主。领主有一个老婆和一个儿子,他的儿子还小,躺在摇篮里,每天得有人照看。他还有一条狗,这是一条忠心耿耿的大狗,这条狗勇敢倔犟,打起架来不置对方于死地不肯罢休。

一天,领主的老婆去教堂了,领主坐在院子里乘凉。忽然传来一阵号角声。随后他看见一匹牡鹿从他身边跑过,一群猎人和狗在后面追赶。

“我得和他们一道去追,”领主自言自语地说,“我是这块土地的主人,这匹牡鹿有我一份。”

那条狗照例跟他走,可这回主人指了指睡在摇篮里的孩子,它就乖乖地蹲伏在摇篮的一边了。

主人走后不久,一只狼从门外走进来,闻到人体的香味,就直接朝摇篮跑去,想吃掉这孩子。狗呼哧一声站起来,竖起背上的毛,一眨眼工夫,它已经和狼扭打在一起了。这是一头厉害的狼,是山里有名的“灰色武士”。两个天生的冤家用牙齿撕咬,直打到口角流血,皮毛扯成一片一片,像破布条似的挂在身上。它们从房间的这一头打到那一头,撞翻了摇篮,血溅在毯子上。这期间,小孩子一直安安静静地睡着,一点没有受到惊吓,那头狼根本就没有机会接近他。

最后狗把狼逼到了房间尽头的一个角落里,狼的嚎叫声平息下来,变成了喘息声,吼叫声变成了嘶哑的呻吟声,已经无力挣扎了,狗立即使出了最后的力气,咬断了狼的喉咙。

过了一会儿,打到猎物的领主兴高采烈地回家了。狗听见院子里主人的脚步声,挣扎着站起来,跑出去迎接主人。狗摇着尾巴要舔主人的手,可主人闻到的是狗满嘴的血腥味,看到的是血迹斑斑的狗腿和尽是血迹的地板,以及倒扣在地板上的摇篮:孩子呢?哪儿也看不见,领主大吃一惊,心生伤悲。

“恶魔!”领主一边高喊着,一边拔出剑。他愤怒得几乎要发狂了,以为这狗吃了他的孩子,便拿着剑朝狗刺去,就在这时,领主听见摇篮底下传出孩子的啼哭声,他急忙奔过去,扶正摇篮,看见自己的孩子平平安安地躺在那里,白胖胖的手指头正扯着围在嘴边的丝巾。领主把孩子抱在怀里,又发现了远处屋角的那只死狼。这时,他才终于明白,看着两腮撕裂,血肉模糊的狗自责不已。

结局可想而知,这只狗成了英雄,它的忠诚打动了包括主人在内的很多人。

是的,狗的忠诚也是众人皆知的事情了,狗尚且如此,更何况人呢?对我们的工作而言,忠诚是一个人高洁品质的亮点,你会因为自己的忠诚赢得领导的信任,领导会因你的忠诚把你当做朋友来看待,关键的时候会把重要的任务托付给你。

对事业的忠诚还能赢得朋友的高度评价,甚至能够赢得领导竞争对手的尊敬。这样,你就能够在工作上、在生活上、在事业上为自己打造一片阳光地带,使自己的人生永远充满灿烂和辉煌。

对公司而言,除了工作能力之外,个人对公司的忠诚也是评价一个员工的重要标准。没有能力的员工可以培养其能力,使其逐步提高工作技能,最终完全融人到公司之中。如果没有忠诚,即使能力再高,本事再大,对公司也不会有太大价值,并且潜在的危害一直存在,想得到领导的重用几乎是不可能的。作为公司或企业的一员,努力维护和建设这个平台应是每一个员工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自觉主动地维护公司利益是一个员工起码的职业道德,无论老板在不在,都应以公司利益为第一,坚决反对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那些怀揣一己之利、肆意破坏公司利益的人不但难以在职业生涯方面得到发展,即使自己独立开创事业,人格上的缺陷也必将为其事业的发展埋下隐患。

综上所述,那些像犹大一样因“卖主”而获得短暂利益的人,无论走到哪里都会遭到他人的唾弃,都不会得到其他人真正的信任和关心。

圣经箴言

不可离弃忠实诚信,要把它们系在你的脖子上,写在你的心坎里。只有这样做,上帝和人才会喜欢你。

做上帝无瑕疵的儿女:努力做一个正直的人

正直的人是一切人中最不为不安所苦者,不正直的人永远为不安所苦。

《圣经》上说:“使你们无可指摘,诚实无伪,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做上帝无瑕疵的儿女。”这就是要我们奉行正直,要做到诚实无伪。

人格就是力量,从一种更深的意义上说,这句话比知识就是力量更为正确而有力。没有灵魂的精神,没有行为的才智,没有善行的聪明,都会产生坏的影响。我们或许会从中受到教育或者会觉得他们有趣。但是,我们不会去崇拜他们,这就像要我们去崇拜一位扒手的敏捷或一位在高速公路上跑马的骑士一样,是十分困难的。

诚实、正直和仁慈,这些品质并不是与每个人的生命息息相关,但它却成为一个人品格的最重要的方面。正如一位古人所说的:“即使缺衣少食,品格也先天地忠实于自己的德行。”具有这种品质的人,一旦和坚定的目标融为一体,那么他的力量就可惊天动地,势不可当。

正直是一种传统的美德,恐怕有人认为它早已过时了,但这个传统美德之所以留传至今,正是由于时间的考验证明它确实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缘故。正直与廉洁相通,正直的美名与矢志不渝地坚持真理、忠实于信仰是紧密相连的,它是你建立生活大厦的坚实基础。

在美国的工业社会中,那些前途远大的人所面临的竞争是严峻的。一年接着一年,实业家们苦心研究年轻人在学校里的成绩,审查他们的申请,为符合理想的人们提供特殊的优越条件。然而,他们实际上寻求的是什么呢?大脑?精力?实际能力?肯定,这一切都是需要的。但这些只能使一个人获得某种程度的成功,如果他要攀上高峰,担当起指挥决策的重任,那么还必须加上一条因素。有了它,一个人的能量可以发挥出双倍、三倍的效力。这一奇迹般的品格就是:正直。

一个正直的人不会心口不一,想一套,说一套,因为实际上他不可能撒谎;他也不会表里不一,说一套,干一套,这样他才不会违背自己的原则。正是由于没内心的矛盾,才给了一个人额外的精力和清晰的头脑,使他必然地获得成功。正直还会给一个人带来许多好处:友谊、信任、钦佩和尊重。人类之所以充满希望,其原因之一就在于人们似乎对正直具有一种近乎本能的识别能力——而且不可抗拒地被它所吸引。

正直就是无论你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和什么人在一起,都忠于自己、言行一致、坚守自己的信仰及价值观。如果你不正直,最终将失去一切,因为,别人无法相信你,不愿和你一起工作,或跟你进行交易。如果有足够的人不愿意和你共事,你的事业将会失败,无论任何一种事业的结果都将一样。一位推销员讲道:

大学时,我曾经在一家销售牛乳代替品的乳清饮料公司工作,我是一名经销商,业绩达到全公司最高点,并拥有两个销售站,但是由于公司部分领导人员缺乏正直及踏实的精神,导致整个公司瓦解。

即使如此,这个经验仍然使我学习到许多宝贵的东西,如贩卖商品的技巧以及如何与他人共事,而更重要的,我了解到如果一个人既无能力又缺乏正直,他便非常容易失去他已经达成的事情。

任何一位进入销售业的人都知道,基本上,金钱是一切的出发点。人们进入公司工作是为了要赚钱,这并没有什么不好;相反地,那些不这么盘算的入反而使我感到不安,因为在我们的文化里,没有任何一件事情不需要花钱。当然,家人、友情及人际关系则是建立在一些比金钱更重要的事情上。但是在商言商,只要我们进入商业圈,不管是职员、顾问、老板、合伙人或消费者都和金钱脱离不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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