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巩【列女传目录序】
刘向所叙《列女传》,凡八篇,事具《汉书》向列传。而《隋书》及《崇文总目》,皆称向《列女传》十五篇,曹大家注。以《颂义》考之,盖大家所注,离其七篇为十四,与《颂义》凡十五篇,而益以阵婴母及东汉以来凡十六事,非向书本然1也。盖向旧书之亡久矣。嘉佑中,集贤校理苏颂始以《颂义》为篇次,复定其书为八篇,与十五篇者,并藏于馆阁。而《隋书》以《颂义》为刘歆作,与向列传不合。今验《颂义》之文,盖向之自叙。又《艺文志》有向《列女传颂图》,明非歆作也。自唐之乱,古书之在者少矣,而《唐志》录《列女传》凡十六家,至大家注十五篇者,亦无录,然其书今在。则古书之或有录而亡,或无录而在者,亦众矣,非可惜哉!今校雠其八篇,及其十五篇者已定,可缮写2。
初,汉承秦之敝,风俗已大坏矣,而成帝后宫,赵卫之属尤自放。向以谓王政必自内始,故列古女善恶所以致兴亡者,以戒天子。此向述作之大意也。其言太任之娠文王3也,目不视恶色,耳不听**声,口不出敖言4。又以谓古之人胎教者皆如此。夫能正其视听言动者,此大人之事,而有道者之所畏也。顾令天下之女子能之,何其盛也!以臣所闻,盖为之师傅、保姆之助,《诗》、《书》、图史之戒,珩璜琚瑀5之节,威仪动作之度,其教之者虽有此具,然古之君子,未尝不以身化也。故《家人》之义,归于反身;《二南》之业,本于文王,夫岂自外至哉!世皆知文王之所以兴,能得内助,而不知所以然者,盖本于文王之躬化。故内则后妃有《关睢》之行,外则群臣有《二南》之美,与之相成。其推而及远,则商辛之昏俗6,江汉之小国,《兔罝》之野人7,莫不好善而不自知,此所谓身修故国家天下治者也。后世自学问之士,多徇于外物8,而不安其守,其家室既不见可法9,故竞于邪侈,岂独无相成之道哉?士之苟于自恕10,顾利冒耻而不知反己11者,往往以家自累12故也。故曰:“身不行道,不行于妻子13。”信哉!如此人者,非素处显也14,然去《二南》之风,亦已远矣,况于南乡天下之主15哉?向之所述,劝戒之意,可谓笃矣。
然向号博极群书,而此传称《诗·芣莒》、《柏舟》、《大车》之类,与今序《诗》者之说,尤乖异,盖不可考。至于《式微》之一篇,又以谓二人之作,岂其所取者博,故不能无失欤?其言象计谋杀舜,及舜所以自脱者,颇合于《孟子》。然此传或有之,而《孟子》所不道者,盖亦不足道也。凡后世诸儒之言经传者,固多如此,览者采其有补,而择其是非可也。故为之序论以发其端云。
1向书本然:刘向书本来的样子。
2缮写:抄写。
3太任之娠文王:太任,文王之母。娠(shen),胎儿在母体中微动,泛指怀孕。
4目不视恶色,耳不听**声,口不出敖言:眼睛不看不好的颜色,耳朵不听糜烂的声音,口里不说傲慢的言辞。
5珩璜琚瑀:珩heng,佩戴的玉。璜huang,半璧。琚ju,佩玉。瑀yu,石次玉。
6商辛之昏俗:商辛,商纣王,名辛。
7《兔罝》之野人:《兔罝》,《诗经·周南》中的诗篇。
8多徇于外物:多追随身外之物。
9既不见可法:可法,有条理,值得学习。
10苟于自恕:很容易自我原谅。
11顾利冒耻而不知反己:追求利益,不知廉耻,而不知道反躬自省。
12以家自累:只顾着家人,只顾着私利。
13身不行道,不行于妻子:自己不履行道德,想妻子和孩子去履行,那是不可能的。
14非素处显也:不能长久处于显耀的位置。
15南乡天下之主:即皇帝。
苏洵这篇文章中所说的《列女传》是西汉时期刘向所编写的,我们来看看他编写的背景。在西汉时期,汉成帝的皇后是叫做赵飞燕,当她失宠于汉成帝之后,就招来一批男子在宫廷之中**无度,当时担任光禄大夫一职的刘向看到赵皇后如此**不堪的情况,可以说实在是忍无可忍,但是又实在不便于直接说出来,所以就只好花了很多的时间,通过引经据典的方式,找到了很多过去的贤后贞妇,她们的一些兴国保家的好事情,从而就写成了这样一部《列女传》。当刘向将这部书呈献给汉成帝时,是希望起到讽劝的作用,力斥**是亡国乱民的征兆,希望皇帝和后宫以及朝廷都能有所警悟。汉成帝对这部书可以说是十分赞赏,频频予以嘉勉,可就是不讲实质性的话,也终究还是没有采取什么实质性的行动,不过刘向的这本《列女传》却从此就被流传了下来。《列女传》总共是分成了七卷,一共记叙了一百零五名妇女的故事。这七卷分别包括了母仪传和贤明传,还有仁智传和贞顺传,以及节义传和辩通传,再加上孽嬖传。而在西汉时期,我们知道外戚的力量都比较强大,而宫廷动**之中也多参杂着外戚的影子。刘向在书中认为“王教由内及外,自近者始”,也就是说王教应该从皇帝周边的人开始教育,所以就写成了这本书,用来劝谏皇帝和嫔妃以及那些外戚。而曾巩这篇序文也具体指出了相关的情况,比如说他介绍刘向作《列女传》的背景是汉承秦敝,风俗大坏,汉成帝后宫赵飞燕、赵合德姐妹,尤其**。刘向的创作意图在于警戒皇帝。据《汉书·刘向传》记载,刘向认为“王教由内及外,自近者始”,所以他写成《列女传》,按曾巩的说法是“列古今善恶所以致兴亡者,以戒天子。”
【礼阁新仪目录序】
《礼阁新仪》三十篇,韦公肃撰,记开元以后至元和之变礼。史馆秘阁及臣书皆三十篇,集贤院书二十篇。以参相校雠1,史馆秘阁及臣书多复重,其篇少者八,集贤院书独具。然臣书有目录一篇,以考其次序,盖此书本三十篇,则集贤院书虽具,然其篇次亦乱。既正其脱谬,因定着从目录,而《礼阁新仪》三十篇复完。
夫礼者,其本在于养人之性,而其用在于言动视听之间。使人之言动视听一于礼,则安有放其邪心而穷于外物哉?不放其邪心,不穷于外物,则祸乱可息,而财用可充。其立意微,其为法远矣。故设其器,制其物,为其数,立其文,以待其有事者,皆人之起居、出入、吉凶、哀乐之具,所谓其用在乎言动视听之间者也。
然而古今之变不同,而俗之便习亦异。则法制数度2,其久而不能无弊者,势固然也。故为礼者,其始莫不宜于当世,而其后多失而难遵,亦其理然也。失则必改制以求其当。故羲农以来,至于三代,礼未尝同也。后世去三代,盖千有余岁,其所遭之变,所习之便3不同,固已远矣。而议者不原圣人制作之方,乃谓设其器,制其物,为其数,立其文,以待其有事,而为其起居、出入、吉凶、哀乐之具者,当一二以追先王之迹4,然后礼可得而兴也。至其说之不可求,其制之不可考,或不宜于人,不合于用,则宁至于漠然而不敢为,使人之言动视听之间,**然莫之为节,至患夫为罪者之不止5,则繁于为法以御之。故法至于不胜其繁,而犯者亦至于不胜其众。岂不惑哉!
盖上世圣人,有为耒耜者,或不为宫室6;为舟车者,或不为棺椁7。岂其智不足为哉?以谓人之所未病者8,不必改也。至于后圣有为宫室者,不以土处为不可变也;为棺椁者,不以葛沟9为不可易也。岂好为相反哉?以谓人之所既病者不可因10也。又至于后圣,则有设两观而更采椽之质11,攻文梓而易瓦棺之素12,岂不能从俭哉?以谓人情之所好者能为之节13,而不能变也。由是观之,古今之变不同,而俗之便习亦异,则亦屡变其法以宜之,何必一二以追先王之迹哉?其要在于养民之性,防民之欲者,本末先后能合乎先王之意而已,此制作之方也。故瓦樽之尚而薄酒之用,大羹之先而庶羞之饱14,一以为贵本,一以为亲用15。则知有圣人作而为后世之礼者,必贵俎豆,而今之器用不废也16,先弁冕,而今之衣服不禁也17,其推之皆然。然后其所改易更革,不至乎拂天下之势,骇天下之情,而固已合乎先王之意矣。是以羲农以来,至于三代,礼未尝同,而制作之如此者,亦未尝异也。后世不推其如此,而或至于不敢为,或为之者特出于其势之不得已,故苟简而不能备18,希阔而不常行19,又不过用之于上,而未有加之于民者也20。故其礼本在于养人之性,而其用在于言动视听之间者,历千余岁,民未尝得接于耳目,况于服习而安之者乎21?至其陷于罪戾,则繁于为法以御之,其亦不仁也哉。
此书所纪,虽其事已浅,然凡世之记礼者,亦皆有所本,而一时之得失具焉。昔孔子于告朔22,爱其礼之存,况于一代之典籍哉?故其书不得不贵。因为之定着23,以俟夫论礼者考而择焉。
1参相校雠:参照校对。
2法制数度:法令制度。
3所习之便:习惯的礼俗。
4当一二以追先王之迹:学习先王时代。
5为罪者之不止:犯罪的人不能做到这样。
6有为耒耜者,或不为宫室:进行农业生产的,可能不会建造房屋。
7为舟车者,或不为棺椁:划船驾车的,可能不会修建棺椁。
8人之所未病者:人们并没有什么不方便。
9葛沟:填沟壑。葛,通“盖”,掩埋。